再婚事宜咨询
1、你们与继母之间没有形成收养关系,因此没有法定赡养义务;
2、不论何某是否再婚,她与小陈都是母子关系,小陈和他姐姐都有赡养老人何某的法定义务,其义务不因何某再婚而消亡;
3、登记婚姻并不影响何某对房产的所有权,因造房所欠的债务应按各自所占房产的比例分担。
你好,1.你与你哥没有与继母形成抚养关系,没有赡养义务。应由其儿子抚养。
2.你好,没特殊约定的话何某享有部分房产,外债属于婚前欠下的,应由其自行承担。有约定从约定。
1、你与继母不形成抚养关系,没有赡养责任,由她自己子女赡养;
2、她的房产存在遗产分割问题,属于她家庭的纠纷,与你们兄弟两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