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民事

土地流转纠纷

土地流转纠纷 甲乙丙三方:丙方自已调整土地修乡村公路进丙村,要从甲方土地经过,这条路受益的是乙丙两方,乙丙两方自行协商后用丙方的土地和甲方调换土地来修路,(乙丙双方的协议是:修这条路乙方不出力不出钱,乙方只认过路过车,但是要用土地和甲方调换)。甲丙两方关系好,甲方授意丙方和乙方签了土地调换协议,但没盖章没按手印,只有乙丙双方签名字。     现在乙方反悔说甲方现在做的土地是他的(当初调换的那片地,但是现在甲方的土地已经修成公路了)。说甲方没权利做他的土地。请问乙方有权收回甲方的土地吗?这样做合理吗?签的协议有法律效果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tB8937(贵州-贵阳)
提问时间:2010-12-30 18:24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