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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二手房买卖违约纠纷

二手房买卖违约纠纷 请教各位律师:
我有一处房屋通过中介出售,该房是贷款买的,房本在银行做抵押!
中介给我找到买主,约定的方案是,交2万元定金,然后一个月后把房子交给他(那个房子一直是在出租,腾房的话得提前一个月给租户打招呼),在这一个月期间,我预约银行提前还款,如果银行有空,买主随时配合我给银行换尾款,也就是给我付首付。
签合同时,我拿到2万定金,但是中介不知道怎么把买方付款时间那栏写成了:“交房时付首付款(也就是交钥匙的时候),余款过户交清”。当时我没注意就签字了。
第二天我开始通知租户搬家,并赔给人家违约金。然后又预约银行提前还款,银行很配合,约定三天后还款并当时就可以领房本。
但是当我很高兴的通知买主,可以马上还款,马上过户时,买主却说不行,必须等我给他钥匙时才给我首付,然后拿房本过户,说合同是这么写的,我说咱们立马付款立马过户,房本名字立马改成你的,只是你晚几天搬进房子而已,为什么不行?怕什么?而且现在还款,等到一个月租户腾房,也就是2011年1月28日,离春节才3天了,上哪里去还款过户啊,那样一拖就是年后,现在早办早完事,利落啊。但是买主坚持拿钥匙交首付,说合同就这么写的。
我该怎么办?如果我单方违约不卖给他,合同规定我要按总房款的30%赔付违约金,请问合理么?我才收了2万块钱,为什么要承担总房款(比方说100万)的责任呢,我违约的话,能胜诉么?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一般买房的在过户方面比卖方的急,但是我面对的这个买家不着急,为什么?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dpf(北京)
提问时间:2010-12-29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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