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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没领结婚证,同居一年生有一女!如今分手双方可提什么条件才算合理!

没领结婚证,同居一年生有一女!如今分手双方可提什么条件才算合理! 我和她因为年龄关系没办法领取结婚证,如今同居一年她为我生下一女,但因生活原因已经严重到需要分手,请问诸位律师他可以向我提出什么条件?我可以向他提出什么条件?
已知:一:孩子两周岁前跟她母亲,我需要支付每月一百至二百元生活费(我们是农村)。
二:她们女方那个可以要求拉走婚前带来的嫁妆和电器。
想问:1、我们同居后举办婚宴(未领取结婚证)我这单方亲人赠送的祝贺我成家结婚的三万磕头礼是否该给与她一半?
2、我们生小孩后孩子举办宴席双方亲人这次为恭贺再次给与了四万贺礼我是否又该分给她一半?
3、她们要拉走嫁妆和电器我是否能索要彩礼一万八和我为他同居前后购置的衣物饰品三万多元花费??(发票早已损毁遗失)物品他多以带回娘家!
4、我们生活这一年公开支我同居前家庭存款二万多,如果上面的金钱需要我俩平均分割,我能否用礼金补回我的开支消耗?(因为礼金全被她收藏)所以一直开支我家庭的现金存款!
其外我还需要付出什么??????
我还能要求什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曹三公子(河南)
提问时间:2010-12-27 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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