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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借了别人二十万块钱,给他打了二十万的借条。后又借了十万,加前面的共打了三十万的借条,当时

律师你好,我借了别人二十万块钱,给他打了二十万的借条。后又借了十万,加前面的共打了三十万的借条,当时 律师你好,我借了别人二十万块钱,给他打了二十万的借条。后又借了十万,加前面的共打了三十万的借条,当时忘记收回前面二十万的借条了。现在他拿着两张借条向我要五十万。请问他是否构成诈骗罪?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96911……(甘肃-兰州)
提问时间:2014-12-05 20:00
已有1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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