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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雇佣还是承揽关系。

雇佣还是承揽关系。 李某雇佣我为带班人进行热计量表安装,并让我招募工人150元/天(但最少1天安装10个)我的工资为2个工(300元),开始干活后工作内容有变化,安装程序和数量增加,我代表工人去谈判,李某决定1个表多加10元钱也就是25元一户,上述所说都是口头协议。待一个多月都安装完成后,李某告诉我说 不给我发放工资,是将这个活以25元一户的价格承包给我的。 干活期间工人的 工作时间 内容 进度 一切都有我掌管,因为我是以一个带班人的身份去执行的,并且也是按25元一户的价格给工人进行工资记录的,干活所需要的 配件 材料 工具 都由李某提供,由于李某不承认给我发放工资(原定300元)将近2个月 我便一分钱都没挣到,自己还需要话费 交通 通话 餐饮等费用,并且以活质量不合格为由 所有人工资。并由我承担一切责任和风险赔偿。请问 我申请仲裁能成功吗? 只有工人能为我做事实证明。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iyuan……(内蒙古-通辽)
提问时间:2014-11-10 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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