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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关于二手房纠纷问题

关于二手房纠纷问题 我家于四年前购买姜某一院平房十四间。平房价格是四十六万元,合同写明一共分三次付清,第一次付两万,第二次付十二万,第三次三十万(合同第三次他交房产证我家付尾款),事后由他出钱帮我家过户房产证事宜。我家按时付清了前两次的款,第三次付尾款我家要求他交给我们房产证,我们拿出钱,可是他却迟迟拿不出房产证,后调查才得晓,他的房产证只有六间是有证的其余八间都属于非法建筑。而且他的房产证现在被抵押在银行。所以他才拿不出证。  他一直催着我家先把尾款给他,我家不肯没有见证就给钱,所以事情一直拖着。近期他以要撤销合同为由把我家告上法庭,开始无赖说我家只付了二万,要求我家赔他钱,后我家向法院交出收据和证据。他才承认。正当法院快要结案时(我家的胜诉可能性大),他又撤诉了,又以要求我家还他三十万尾款为由起诉我家,可是他没有房产证,部分平房也属于非法建筑。与合同不符。我家该如何处理这件纠纷事件?  可以起诉他诈骗么?还是以什么原由起诉会对我家有利。    麻烦律师您帮我分析一下,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yf199……(陕西-延安)
提问时间:2014-11-04 2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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