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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物业公司因我以不属于物业服务职责范围内的不当理由拒绝缴纳三个月物业费为由将我提起诉讼。我取得了如下证据:1、刚接手的新物业苗木管理人员,告知他们刚进入接纳我小区的苗木管理时小区内苗木半年未经整理的情况并录制了下来作为证据。2、小区内的绿化一直没人护理,导致杂草丛生,作为业主自己拔草,有其他业主签字为证。3、小区物业管理人员向我借钱无果后我的汽车轮胎被人为损坏,我向居委会反应过此情况,有居委签字为证。在该物业管理小区期间,有路边灯泡多出损坏,我向业主提过此事,物业拖沓长时间才解决。我以综上理由拒付三个月物业费,我觉得物业应该拿出他们的管理记录来证明他们的管理是符合物业管理合同条例的。
这样的情况,我方胜诉的概率大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edenhw……(上海-闵行区)
提问时间:2010-12-06 1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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