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开发商先是久拖不签合同,及至签合同时某些条款迟迟达不成一致,我是否可以要求退房?
开发商先是久拖不签合同,及至签合同时某些条款迟迟达不成一致,我是否可以要求退房? 背景:已签认购协议,已交首付,只有收款收据,未签合同。
诉求:无损失地退房
详情:14年2月认购的,交定金5万,认购协议上规定签协议后15日内,买受人应跟开发商签正式合同并按合同要求付全款或交清首付,后面一直到7月才等到通知签合同,发现合同诸多不合理条款,协商改,一直拖到现在也达不成一致,我现在就不想等了,直接想退房不要了,开发商威胁说不退定金。以下是认购协议具体内容,请问我能否要求退房,并要回定金,或者可以要求双倍赔我定金?
附认购协议条款如下:
1、乙方向甲方认购A盘X号楼X单元X号房屋一套
2、双方约定该套房屋单价为人民币X元、平米,该套房屋的面积约为X平米,最终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约定的面积为准。所有优惠在乙方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兑现。
3、付款方式:乙方在签订协议当天缴纳定金5万元整,乙方交纳的定金不予退还。
4、乙方应于签订本协议后15日内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按合同约定付清购房全款或首付款。若因乙方自身原因,未在约定的时间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乙方认购的房屋甲方有权另行出售,且已交纳的定金不予退还。
5、乙方与甲方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房屋购买人可为乙方本人、乙方的配偶或直系亲属。
6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2份,乙方执一份,此协议书在甲、乙双方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后自行失效。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zhxlan……(陕西-西安)
提问时间:2014-09-18 1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