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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高校辞职问题

高校辞职问题 我是杭州师范大学在编教师,准备到调到重庆某高校,现主持一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工作调动申请未获学校批准,现在向校人事处提出了辞职报告,学校以《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中“受聘人员承担国家和地方重点项目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技术骨干,不允许辞职”为由,不让我辞职。但是国务院发布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中是允许项目负责人变更工作单位的。请问学校的做法违法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zwei19……(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4-08-30 10:59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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