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劳动纠纷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解除是否属于违法解除?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解除是否属于违法解除? 我是在05年1月进入一家公司工作,从事产品咨询工作,与公司签订的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该岗位属于公司业余部,公司在2013年9月拆除了我所在的测试中心,但是我仍然负责其专柜的工作,但在2014年的4月1日公司在未经和我协商的情况下单方面更改了劳动合同内容,将我的岗位调成收银,并且降职降薪,我就此事与公司领导协商要求恢复岗位,并留有录音,当时领导告知公司因经营决策发生重大改变,导致我所属岗位不存在,所以进行调岗,我对被降薪降职表示不能接受,并投诉至劳动监察大队。后4月18日公司恢复了我的岗位,我又去监察大队将投诉撤销.4月22日公司人事又与我进行协商,将我调岗至仓库从事手标制作岗位,部门薪资不变,此岗位原为第三方的小时工去从事,并且在公司电脑黄页中并没有此岗位,我对此岗位存有争议,公司人事却要求我立即到新岗位报道,否则予以解除,我不服,公司人事当即在协商变更书上写下日期,说合同解除了。想咨询此种做法是否属于变相调岗的违法解除?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V312T(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4-08-29 12:47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