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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已经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又怀孕二胎,单位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已经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又怀孕二胎,单位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您好,我在深圳一家房地产公司已经服务满12年,并且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是现在我怀孕二胎已经有4个多月了,无准生证。我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公司员工手册上,均无对违反计划生育这一项的任何规定。我想咨询一下:1、这种情况单位是否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2用人单位是否可以要求员工主动提出辞职;3、如果辞职又如何获得赔偿或具体怎么赔偿;4、如果未能辞职,我能享受不要薪资福利的产假吗?5、或者产假期间单位是否可以按旷工处理。可能问题有点多,麻烦您百忙之中帮我解答一下,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siqi52……(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3-06-20 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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