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1些关于身体损伤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的问题想请教,不知道1年的诉讼时效是从受伤事件发生算起
根据《民通意见》第168条“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可以考虑发律师函,避免时效过了。
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要委托律师,立即诉讼要求赔偿。
诉讼时效从治疗终结起算。但前提是存在连续性的治疗。
你好,要委托律师,立即诉讼要求赔偿。如有不解,请及时追问。
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