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权益
物业费用纠纷问题
物业费用纠纷问题 我们单位在2005年开始在单位大院内集资建集资房,在2010年3月过年前交钥匙(5年内共分7次交完款),但是没有任何的交房手续(就连抄水电表和检测房内设施都没),只在领钥匙名单上签领了钥匙,应该不属于交房。我房在二楼(一楼是车库),在4月被偷电线,公司什么也不理,被偷电线后,公司就把我们那楼的物业转给本公司旗下的物业公司(未经我们业主同意任意指定物业公司)。由于被偷电线一事迟迟未能解决,且我一直都在省外单位的工地项目,没能进行装修。这个月从项目退场回来,计划做一下装修,在4月前就已经停水停电,如今物业公司要求交完4~12月的物业费共609元、4~12月的电梯费(每月25元,和最高层17层一样,不合理)、500元装修保证金、200元装修垃圾清运费后,才开通水电,而被偷电线的事就在我们公司和物业公司之间相互踢足球没结果了。我和物业说我同意从11月开始交物业费、电梯、装修保证金、清运费,但是4~10月的物业和电梯费我不认可,可是协商未果。物业公司说:“物业法有规定我们在4月接管,你们可以在4月前拿钥匙就装修入住,但是你放弃了你在4~10月装修入住的权力,是你自己放弃,所以4~10月的各项费用你还是要交”。
我要求物业提供收费标准和相关依据,及合法的物业招标文件,但是都未能提供。
麻烦律师对这情况给点宝贵意见,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虎啸龙吟(广西-南宁)
提问时间:2010-11-30 1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