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租房逾期不搬,合同中没有写明违约金的相关事项,是否可以收取违约金?

租房逾期不搬,合同中没有写明违约金的相关事项,是否可以收取违约金? 有租房的人,按照合同要求应该7月24日搬走,但是到现在了还没有搬走。在刚开始租的时候收取了一个月的房租作为违约金,但是在合同里面没有写违约金的相关事项,这个时候还能把这一个月的房租作为违约金收取吗?可以另外再收取一个月的房租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林惠儿14(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4-08-18 09:41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