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公司经常拖欠工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可以并要求经济补偿,见劳动合同法第38、46、47
是可以的,并要求经济补偿金
按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规定,本月月底要发放上月工资,否则可以申请仲裁维权。
你好,是可以的,并要求经济补偿金。希望能解决您的问题。
您好!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