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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公司实行六天工作制,每天工作8.5小时,且不给员工交社保

公司实行六天工作制,每天工作8.5小时,且不给员工交社保 公司实行六天工作制,每天工作8.5小时,没有加班工资,且不给员工交社保.员工要求公司交社保和付足加班工资,公司不但不交社保不补加班工资,还提出让员工走人,员工被迫离职,员工要求公司补交社保加班工资并赔偿离职损失办理离职手续,公司不同意员工只好办理工作交接被迫离职,现员工申请劳动仲裁,公司反说是员工旷工离职,问该员工可否以公司不交社保,不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加班工资)而被迫离职为由,要求公司赔偿2月工资和补足工作期间加班工资,另员工是否可以提出其他补偿要求.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971260……(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4-07-24 16:32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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