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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强制人事调动

单位强制人事调动 本人于2010年到某单位任行政岗位(合同已注明),2013年12月单位新调大领导曾两次协商调动岗位,结果没有达成一致,仍旧保持原岗位。2014年7月中旬单位在没有与我协商的情况下发生人事变动,将我调岗至做项目,并声明从7月1日生效,目前至今日(7月16日)相关的纸面通知还没有下发到个人,这种做法单位是否已经违反了劳动法?我可以在不找单位协商的情况下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吗,以单方变更劳动合同内容主张终止劳动协议并且要求支付双倍赔偿?我该如何进行维权?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qqsys(北京)
提问时间:2014-07-16 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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