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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法的- -帮帮我

关于劳动法的- -帮帮我 我在08年的7月进入公司上班,在入职实习的时候就签订了合同,是三年的,之后到了11月左右好像,公司业绩效益不是很好,就决定让我们两个班的人做一个月休一个月,休息一个月的人是没有基本工资和补贴,公司只会帮忙缴4金,这样的决定是否合理?而且,说是做一个月休一个月,但是根本就是判了我们死刑,不叫我们去上班了,等于是变相的裁员,请问应该怎么办?他们的做法对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eimmy_……(上海-浦东新区)
提问时间:2009-03-14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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