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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职业教育国家培训是否应该签订工作合同

职业教育国家培训是否应该签订工作合同 当前工作为职业教育,2012年毕业时入职,在2013年初学校安排教师参加成都联想的一次国家培训(培训一切费用由国家教育部门支付),因学校对该教师另有工作安排,因此在开学时临时换本人前去参加这次培训。因为当时本人经验不足,学校要求本人签订一份参加为期五年的劳工合同。请问该作法是否合法?现工作一年后,本人发现学校工作存在诸多不合理之处(一年以上未履行社保交纳,随意实施奖惩制度等),请求离职,学校要求按照合同全部履行责任,这是否合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297277……(四川-南充)
提问时间:2014-07-06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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