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财产纠纷
财产纠纷 你好,我与现任妻子在几年前结婚,但后来发现她其实早与一男子在一起多年,并生有两名小孩。我们也一直没有离婚,最近我户口所在地要被国家征用,按规定我可以分得30平米的房子,我的现任妻子也可以分得30平米,的30平但现在她处于过错方,我可以要求我把她不给她吗?补充一点,我们已经几年没有见过面了,而她跟其他男人同居几年了,如果离婚,它属于过错方,我可以要求不把那30平米给她吗?(我的户口是迁在我前妻的户口上的,是我前妻的户口地拆迁)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echo;(四川-内江)
提问时间:2014-07-02 2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