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婚内财产纠纷
婚内财产纠纷 尊敬的律师:
大家好!
我有个亲戚是女方。男方是二婚,在一家央企工作。(
男方于2007年和前妻离婚,双方共有一子,15岁
男方和女方于2009年年底相识,12年结婚,双方有一女儿,1岁半
(男方,女方,前妻皆在北京工作)
男方名下有一其单位的集资房(不能买卖),并为其前妻购置一套商品房(落户到前妻名下)
现在男方单位又有集资建房的机会,但由于男方名下已经有一套集资房,原则上就不能再次申请了。
为了做些变通,男方背着女方和其前妻签订协议,两人将集资房和商品房的产权互换,待新的集资房房产证下来之后,再将原来的集资房和商品房的产权换回
现在我有问题
1,这样操作是否可行?
2,集资房周期比较长,期间会有什么风险呢?
3,这三套房子中,哪一套能加上女儿的名字呢
4,男方背着女方和前妻签订协议,是否有效?
5,女方将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沧海滴水(北京-房山区)
提问时间:2014-07-02 1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