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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我可以主张哪些权利?

我可以主张哪些权利? 我儿子今年三岁,在上个月(幼儿园星期六放假期间)被电动自行车碰撞,造成右腿小腿骨折。和肇事者一起去医院给儿子打上石膏,(医生说可以在家休养,因考虑到肇事者是邻居,家庭困难)现在儿子在家休养,由我休假和我妈一起在家照顾。今天我给肇事者提出补偿我误工费的要求,肇事者不同意。请问律师我能主张哪些合法权利?如果协调不成,我可以向法院提起哪些诉讼请求?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紫檀(河南-驻马店)
提问时间:2010-11-18 17:04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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