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改制
公司搬迁,重新签合同,公司这样赔偿是否合理?
公司搬迁,重新签合同,公司这样赔偿是否合理? 我是吴江伟创力科技公司员工,从2008.5.1签3年合同到2011.5.1;现公司从吴江厂搬迁到吴中厂,公司出台这样赔偿决议;请各位律师看是否有违反劳动合同法:
会议精神:
1.针对签约吴中厂的人员,公司会奖励一个月的薪水,在1月8号薪资中发放。13薪正常发放。
签约后必须工作满一年,若中途离职,奖金按照相应的工作月份发放。
例:签约后发放1200元奖金,如果签合同后6个月离职,要返还给公司600RMB
-----请问律师,第一条,如果赔偿一个月的工资,员工正常离职,为什么公司还有权扣除员工的工资?这一点是否合理?
2.所有的吴江工号员工工资会上调8.33%。年资会顺延。明年7月份调薪不受影响。
----我是公司元老员工,全薪3600元/月;今天刚招的员工,同等职位都在5000以上,这样的调薪不符合道理,是否有办法可以改变?
3.转到吴中之后,福利会相应调高8%-15%
例如:在吴江,五金扣款 50
到吴中后,五金可能扣款 100,
公司会将其中的差额补给员工,会将50元的差额涨到工资里
----此种做法是否合乎法律程序?
4.签约流程:
a.11-17/18: 发放意向书
b.11-22/23: 回收意向书
c.12-9/10: 发放录用通知书
d.12-13/23: 签吴中合同(12-25起三年),解除吴江合同.
-----他们要解除合同是否要提前一个月通知本人,为什么只有20天。
5.针对不想签吴中的人员,会继续工作至明年合同到期,会发一部分赔偿金,金额不定。
----这里有2个问题要请教:
1.如果我不签吴中厂的合同,我也不去吴中厂上班,那么我是否有违反劳动法?就是公司在2011年1月搬到吴中厂,我只在吴江厂上班,直到合同到2011.5.1为止,他们应该赔偿我几个月的工资?
2.如果公司让我支援吴中厂,是否合理?如果吴江厂已经注销,我是否就能得到公司N+1的赔偿金?
以上情况请各位律师白忙中给与解答! 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伟创力(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0-11-16 2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