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离职后学校能否向我追讨工作期间学校为我提供的伙食费
离职后学校能否向我追讨工作期间学校为我提供的伙食费 我在一私立学校打工多年,今年,由于学校拒绝为我们职工办理社会养老保险,我们离职后与学校对簿公堂,要求学校为我们补缴社会养老保险金,并补齐寒暑假工资(工作至今,一直没有寒暑假工资),但校方不但要求法院驳回我们的请求,且反告我们,要求我们支付历年来在学校的伙食费,事实上,学校事先并未说明是收费的,也未收其他同事伙食费,咨询一下法律方面专家,法律会支持学校的说法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群来众往(湖北-黄石)
提问时间:2010-11-15 1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