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企业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后职工未休年假如何补偿劳动者
企业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后职工未休年假如何补偿劳动者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劳动者在单位工作满半年以上,企业方面提出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签订了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单位给了劳动者相当于2个月的工资补偿。按照在该企业的实际工作天数折算,劳动者在该企业还有4天未休年假,请问这4天年假该企业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应该按什么标准补偿劳动者?现在该企业认为,因为是双方协议解除合同,不是企业开除该员工,也不是该员工提出休年假而企业不同意(因为是企业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并没有事先通知该员工休年假),所以4天年假的补偿标准为正常工作日的工资,您认为该企业的做法符合法律规定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suning……(江苏-南通)
提问时间:2014-06-15 1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