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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纠纷

财务纠纷 在职期间,因为工作需要以个人名义替公司签了一份合作合同,合同注明项目款分3期付清,前面2期一直都是公司财务在支付的,最后一期财务休假,所以没有按时支付尾款。因为合同是我签的,合同方就要求我尽快支付尾款,否则就要支付违约金。本人在口头请示老总的前提下,个人先代为支付了这笔尾款,老总答应财务回来后打款给我,但是财务回来以后,老总就离职了。离职时未交接这部分款项给新的负责人。现在公司因为资金问题不愿意支付这笔尾款给我,这答应以达到业绩要求的情况下以提成的形式慢慢补给我,这样的话我可以起诉公司么?
这项合作注明只能是私人承包,不能跟单位合作,我个人签了合同以后又对接给了公司,如果我起诉公司的话,合作方知道了会起诉我违返合同规定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东东102(海南-海口)
提问时间:2014-05-30 1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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