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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纠纷
民事纠纷 事情发生在2010年11月7日早晨,我妈妈在我们家门口的一个水塘(这个水塘是别人家的,但是从有了那个水塘我们家就在里面淘猪草之类的,水塘的主人从没说不准在里面淘东西,水水塘的女主人跟我妈妈关系还可以)里淘红苕。水塘主人的妈妈(即水塘女主人的婆婆)看见我妈妈在那里淘红苕就骂我妈妈,我妈妈不服就和她骂起来,接着水塘主人的爸爸(即水塘女主人的公公)就跑去打我妈妈。我妈妈是个2级残疾人,因为家里不富裕弟弟还没成家,所以我全家在外打工就我妈妈一人在家,她平时走路都成问题,那人打我妈妈,我妈妈根本没还手的机会,结果被他打得脸上一道血口,身上多处受伤。事后我妈妈找来了村书记,也打电话给司法局,他们都来人了并且还录了像。经他们调解打我妈妈的人不承认她打过我妈妈,他们叫我妈妈当天去医院检查,等结果出来再说。我妈妈去医院检查后出了脸上的伤,内部受伤医生要求住院。妈妈那医院证明去找村委,打我妈妈的两口子已经跑到他女家里面去了。村委无法调解建议我们上法院。我爸爸打电话给打我妈妈的人的大儿子(他大儿子是公务员在我们县城某个单位工作)他大儿子说他老汉的事找他老汉,别啥事都找他,同时也不承认他老汉打我妈妈。司法局也没办法,我想知道如果我们诉讼,应以什么样的名义起诉,我们需要哪些证据,我们应该哪些赔偿。同时,因为他大儿子是公务员如果他通过关系把司法局摄像销毁我们应该怎么办,打我妈妈的人他们两口子已经60多的人法院会怎么样判刑?这里值得注意的是,他们打我妈妈的时候,只有一个人看见但是那个人是他们家的亲戚不肯出来作证,难道我们就不能证明他们故意打骂我妈妈么?希望尽快帮我讲讲我们该怎么办!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风一样的人(四川)
提问时间:2010-11-09 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