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承包
合同期为暂定3年,已过暂定期限,但事实一直续存,是否可追寻自身权利提出合理赔偿?
合同期为暂定3年,已过暂定期限,但事实一直续存,是否可追寻自身权利提出合理赔偿? 01年与水库所有者签订了水库承包合同,因水库及周边当时规划为大学用地,合同有效期“暂定三年,2001年至2003年”,若要建大学的话需要无偿退出,承包费为每年一缴,有收据。14年4月,水库所有者将水库承包出去,但不是用于大学用地,水库所有者是否违反了合同?我是否有权利去要求继续承包,或是提出合理赔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bhson……(福建-泉州)
提问时间:2014-04-15 1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