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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得利

不当得利 务部在工程竣工后3个月后发文件(工期为2年),在工程合同外增发了的补助款(该文件明确要发给个人),公司以我的名字向商务部申请并领到了钱但截留了这笔钱,不发给我,说我劳动合同内没此项。给我是否可以“不当得利”起诉?理由正确吗?还有其他理由吗?以两项理由起诉是否要多花2倍的起诉费钱?10万元以内的案子,律师费大约要多少钱?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nSG3527(北京)
提问时间:2010-10-27 11:44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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