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赔偿
交通事故赔偿 最近我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在一个十字路口我开的车撞了别人的车门,导致车门受损,没有人员伤害。交警判决我是全责,现在将要打官司。原告起诉书上的费用包括:评价费用3800多元,拖车费240元,停车费40元,验血费(交警让验血)400元,打价费300元,交通费120元,误工费(两人)800元,还要车辆贬值费3800元,共计9000多元,请问这些费用项目如果判决的话我该负责哪些啊?我的车交了强险和第三责任险,保险公司能陪哪些啊?谢谢您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hinar……(山东-潍坊)
提问时间:2010-10-25 1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