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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及赔偿

交通事故责任及赔偿 本人于10月份夜间9点左右驾驶一辆小车在二级路上自己的道路上正常行驶,因为对方来车开远光灯导致视线不好,在直行下坡的路段,突然一个喝醉酒的行人从我的左侧方出来,当我发现他的时候,他已经在我车头正前方了,我立即用力踩了刹车,可是车辆还是和行人发生了碰撞,车子停下来后,我第一时间拨打了120、122和保险公司电话,并及时将伤员送到医院治疗,因为多处骨折需要手术治疗,现在尚未出院,目前交警也尚未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我想咨询一下,像这种情况按照新交法,我应该承担多大的责任呢?还有我需要承担伤者哪些费用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古加(四川-泸州)
提问时间:2010-10-25 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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