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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关于双倍工资问题

关于双倍工资问题 律师您好:我公司一名员工2012年7月进入公司,当时我公司未及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该员工2013年6月辞职离开。2014年3月该人向劳动仲裁提出要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请问,该请求是否已经超出诉讼时效期?是全部超出时效期,还是部分超出时效期?如果补偿,该是几个月的双倍工资?我该如何应对?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北望的燕(北京-朝阳区)
提问时间:2014-04-01 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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