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员工离职,不归还公司配发用作工作的手机
员工离职,不归还公司配发用作工作的手机 该名员工在3月初因其自备的交通工具被查扣后无法正常工作,且公司承诺承担其取出被罚扣车辆的罚款,但是该名员迟迟未办理其缴纳罚款提车,在公司督促其办理的情况下声称“车辆不要了”,口头提出离职请求后,公司允许其离职。但是该名员工经常以各种理由推脱来签署离职合同,并扣留公司配发的价值3000多元的手机一部,声称“给赔偿才可以归还手机并办理离职合同”,后多次沟通未果。请问是否可以以“侵占公司财产”来起诉该名员工,并让该名员工承担此期间可能造成的手机损坏的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kiss19……(河北)
提问时间:2014-03-30 2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