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工作经历存在夸大成份,是否就可以认定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
工作经历存在夸大成份,是否就可以认定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 工作经历存在夸大成份,是否就可以认定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 劳动仲裁员就是这样认为的,把我本人要求的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给驳回了,现在, 本人已提起劳动诉讼,劳动关系的认定对于我的索赔是个重点内容。请问,这个问题如何处理?有哪些对于我本人有利的法律依据。 说明:本人有工资条,银行收入记录,考勤表,本人在单位工作近3个月,有学历证书,专业也符合用人单位的要求。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Kgb6894(北京)
提问时间:2010-10-20 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