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劳动纠纷

单位这样做合法吗?

单位这样做合法吗? 我一个朋友去年三月与一家单位签了两年的协议,没签劳动合同,协议里规定了如果未到期离开单位要赔偿单位三个月的工资,请问单位这样做合法吗?只签协议不签劳动合同可以吗?现在单位还要他赔偿所交的劳动保险费,还有签了合同,劳动局没盖章是否有效合同?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QINGQI……(浙江-宁波)
提问时间:2009-02-23 13:42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