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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怎样走司法程序,索求赔偿

怎样走司法程序,索求赔偿 我的侄子在学校与同学发生争吵,后我的侄子打了他同学一巴掌。这样同学把他两拉开了,过了几分钟,这男孩子趁我侄子不注意时,掏出水果刀向我侄子的腹部捅去,导致我侄子当即流血超过1500MM升,经学校送入医院抢救做手术。在此期间对方家长在学校的一再催促下,才拿了1500元钱做医疗费用。没办法,孩子的病要治,我们自己就垫付了余下的所有医药费用,直到我侄子出院。对方家长一共到过医院一次,平时连电话也没打过。后来医院出具的出院证明,经司法鉴定伤残等级为重伤。但是派出所把材料转到检察院时,检察院以证据不充分而不予受理。请问我们应当从那些方面维护我们的合法权利和要求对方赔偿。这种案件这个男孩子是否触犯了刑法?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wx123……(重庆-巫溪)
提问时间:2010-10-15 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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