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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孕初期公司要求离职问题

孕初期公司要求离职问题 我在北京上班13年12月份我怀孕第一个月的时候,公司以要撤销北京办事处为由让我离职,因为先兆流产需要保胎,我就同意了。
并和公司口头协商我自己缴社保,我生产完后再办理离职手续。
现在公司要我缴纳1,2月份的代缴社保。并且要求我赔偿公司的培训费用(参加培训了但未和公司签订过任何合同)和工装费共一万块钱。
我想咨询下,我这属于公司要求我离职,我当时由于想的比较简单根本没要求公司给任何赔偿,公司怎么能要求我主动离职并且赔偿费用呢。
我可不可以重新和公司谈,要求他们继续给我上社保呢,公司会不会说我1,2月份是擅自离职或矿工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小林根(北京)
提问时间:2014-03-11 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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