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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弹性工作时间的工作制度的工作总时间,可以超过每周44小时的法定工作时间吗?

弹性工作时间的工作制度的工作总时间,可以超过每周44小时的法定工作时间吗? 我是一保安,我们单位签定的是弹性工作时间的劳动合同,我们的月工资是1000元,上12小时,休息24小时,每9天,在上述基础上要上一次夜班巡逻,时间00:00至6:00,请问:
1:弹性时间的工作长度可以超出国家法定的每周44小时吗?
2:弹性工作时间的超出国家法定的工作时间的部分是否按加班计算?
3:我们的作息制度,周六,周日是否按200%计算工资?
4:周六,周日加班是否是在日工资200%的基础上乘150%?
请先逐条回答上述问题,在请附详细计算过程,计算我一个月应该拿多少工资? 再此先表示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ikao9……(辽宁)
提问时间:2009-02-18 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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