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女方提出离婚,要求男方支付之前的生活费。

女方提出离婚,要求男方支付之前的生活费。 女方提出离婚,理由是男方不付生活费,之前生育两个孩子时都没有支付,但两个孩子从怀孕到生都是男方出的费用,女方一直没有工作,现在女方不承认,而款都是存在女方的卡里,现在女方提出要男方支付这几天的生活费8万元,男方应该给吗?而这几年的工作收入全都花在女方和孩子的身上,男方没有存款。而现在两个孩子抚养权会怎么判?现在儿子还在住院,女方仅到医院看一眼就急急的走了,儿子才6个月,男方考虑儿子需要母亲,曾多次去女方家里想接她一起照顾女方,但都被拒绝。而大女儿也是由男方父母新一直照顾,这种情况应该支付这8万元的费用吗?男方应该怎么做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d_pig(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4-01-10 23:49
已有1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