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提出离婚,且女方主动要求不支付小孩抚养费用,女方可否向男方提出带回娘家小住及探视??
可以要求的
抚养费首先可以双方协商
双方协商解决不了 可以起诉
——(1)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以月收入的20%~30%为限。
(2)要求赔偿不合理,直接拒绝。
(3)女方未抚养孩子的,享有探视权。
离婚时共有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婚姻法第46条规定情形的,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赔偿。
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协商不成可起诉离婚,婚内财产双方均分,具体咨询电话联系我。
一切都可以协商,如果双方同意的都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