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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单位没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赔偿问题

单位没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赔偿问题 我自2010年1月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至2010年12月31日
2011年1月1日单位提出续签劳动合同至2011年12月31日
2012年1月1日单位提出续签劳动合同至2013年12月31日
我最近才听人说,我已经签了3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自2012年1月1日起,就应该跟我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没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该向我支付2012年1月1日起至今的双倍工资的赔偿金。。。我查了法条确实有这个规定,我现在合同快到期了才发现,还能要这两年的双倍工资吗?过诉讼时效了吗?
另外,这还有十天就到期了,单位即没说跟我签,也没说不跟我签,我有什么办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johnny……(北京)
提问时间:2013-12-23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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