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人身损害

人身损害应负责任

人身损害应负责任 与楼上邻居合用网络,网费各家已付一半。我家买路由器放置在楼上,我家接收无线信号上网。近期我家无法上网打算另开通网络向他家索要路由器,因平时关系不好他故意不给,敲门开门后二话不说动手挠我,随后二人扭打在一起。最后我脸部身体上有多处外伤,光脸部外伤三处,长度相加有8厘米左右,衣服也被撕烂。对方也被我打了,但是没有外伤,主要打在头部两拳,随后他自行开车离开家,据说去住院了,伤情未知。我家也报警了,警察已拍照取证、做笔录,我已将事实陈述。
    请问这种情况双方会各自承担什么责任,我会承担什么民事或刑事责任吗?我接下来要做什么对我有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enshe……(山东)
提问时间:2013-12-20 17:05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