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待岗、产假的工资问题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若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基数低于女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收入,那么将导致女职工领取的生育津贴低于其正常出勤期间的工资,企业需要予以差额补足。
深圳现在执行的是生育医疗保险,还没有建立生育津贴制度,参保人发生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跟生育相关的医疗费用可以报销。若员工无法享受生育津贴,则用人单位应按照员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发放产假工资。
无权要求你离职,如公司解雇你属于违法解除,可要求支付双倍赔偿金。
你好,公司在你怀孕期间不能解雇你,你自已不要签辞职报告即可,可请产假,公司应支付正常工作状态下的工资,不得降低你工资待遇,社保也一样。
一、你有权享受孕假、产假及其相关生育保险待遇;
二、公司不得克扣员工工资;
三、公司应按原待遇向你支付工资报酬,如果公司违法解除或克扣工资,你可以向劳动局投诉;
四、公司在员工工作期间不得中断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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