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刚有位律师告知说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补偿已过申请时效,并且在佛山这样的申诉是不支持的
刚有位律师告知说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补偿已过申请时效,并且在佛山这样的申诉是不支持的 刚有位律师告知说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补偿已过申请时效,并且在佛山这样的申诉是不支持的,换句话说就是不能成功申诉,做老板的可以漠视劳动法,更不用害怕员工去维权举报。听到这样的答案真让人怀疑劳动法是真的为保护劳动人民而定的吗?是为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吗?如果是为什么法规里没有明确说明这么重要的1点,并且在事实证据面前又为何不能申诉成功?在这样的法规阴暗面里,叫广大弱势劳动人民再怎么去相信法律,又能怎么去维护自己的权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短信用户(广东-佛山)
提问时间:2013-12-06 2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