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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私自调离工作地点

公司私自调离工作地点 你好:我想请问一下,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2010年与公司的分店签的合同,工作地点也是属于分店,2013年,7月份总公司因分店人员超编问题,未经本人同意私自出人事令把我调到总部(上海)工作,(既属于总部的人,总部的工作都是需要经常外出出差,2013年12月份总部发邮件安排让我去江苏出差工作,因为出差需要在外呆很长时间,所以本人不愿意接受总部的安排,不出去出差,但总部以不服从工作安排理由给我警告单,并说三次以上不服从安排的将做开除处理,请问一下如果总部以此理由解雇我的话我是否可以申诉让总部赔偿?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让爱随风之过……(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3-12-05 13:44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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