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让辞职,怎么办
到劳动保障局告对方
有约定的 提出辞职可以直接走,工资必须要给你,可以到当地的劳动局投诉,或者直接申请仲裁
去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解决。
一般情况下提前30天辞职并无经济补偿,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可随时通知单位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 有争议的,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