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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证和山林使用权证界限不清引起的土地纠纷

土地使用权证和山林使用权证界限不清引起的土地纠纷 各位律师你们好,我是湖北省襄阳市南漳县人。请各位律师帮忙论论理。
他方土地使用权证:南界小路,北界河心。
我方山林使用权证:北起河檐走路,从北至南30米为界。
他方和我方东西界限没有争议。
争议焦点:村委会和他方一致意见是我方的北起河檐走路和他方南界小路是同一条路,请问这合理么?我方认为这两条路的名称分别代表两条不同的路,请问对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rli51……(湖北-襄阳)
提问时间:2013-11-29 11:25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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