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审查

公司裁员,没有提前三十日前通知,是否可以申请2N的经济补偿?

公司裁员,没有提前三十日前通知,是否可以申请2N的经济补偿? 我已在此公司工作8年多,并且在08年之后签过两次合同,目前是在2014年7月份到期,现公司要裁员,中午通知,下午就马上就要走人,这样,按照合同法,第一公司没有提前三十日前通知,第二,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另外,我是公司边续多年的优秀员工,不存在能力不付合的情况,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七条,是不是可以申请2N的经济补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rita_s……(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3-11-27 11:09
已有8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