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诉
老百姓的伤情鉴定为何这样难?
老百姓的伤情鉴定为何这样难? 在2010.7.24日债务纠纷中 对方10几个人 他们中间有人持刀有备而来 债主是我亲戚打电话叫我去 我不知道厂方叫了10多个社会青年并且持刀 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去到现场 然后其中一个打我的人被我报警一起随处警带到当地派出所 我是报警人员 我并且要求要去医院看伤 我方没一人动手 但是却被以聚众斗殴(2010.7.25)刑事拘留 其中对方2个取保候审 本人第17天(2010.8.10)改处行政拘留无罪释放 然后我立即去医院看伤 医生注明左耳外伤鼓膜穿孔 有鼓膜穿孔照片 我持鉴定书去法医鉴定.法医说因为17天拘留时间太长鼓膜穿孔处看不到血迹依据不足而拒绝鉴定 法医要原始血迹才肯鉴定 可是我莫名其妙被冠以聚众斗殴刑事拘留(第17天改处行政拘留)那么大热天 原始血迹哪里寻?我已经被拒绝2次鉴定.至今整个案件材料还没有送到人民检察院.本人已经造成严重耳聋 至今一分医药费没得到 普通老百姓的伤情鉴定为什么这么难?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孙爱权(江苏-泰州)
提问时间:2010-09-18 09:11